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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新生杜敏参加完开学典礼后,兴冲冲地回家告诉父母,他们新生要到某军营参加为期一周的军训。谁料父母的态度令杜敏特别沮丧,他们认为参加军训会影响学习,劝杜敏请假在家,利用这段时间预习一下新课程。班主 新学期伊始,许多中学开设了军训课。有些临近毕业的学生家长对此颇有微词,认为学生参加军训是耽误工夫。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不符合宪法对公民提出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第5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第55条第1款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国防法也规定,公民有接受国防教育的义务。学生参加军训,一是可以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的教育,二是可以使学生掌握最基本的国防知识。一旦有保卫祖国的需要,就可以为国家履行自己神圣的宪法和法律义务。 现在,绝大部分家庭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有些独生子女家长对孩子参加军训支持不够,认为孩子参加军训会影响学业。然而,这样的独生子女家长忘记了一点,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军训是公民必须履行的光荣义务,而且对于青少年来说适当参加军训也是锻炼意志与体魄的难得机会。倘若大家都不愿参加军事训练,国家就保证不了合格的兵源,国家的安全就难以得到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