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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民代表不是“官”

[日期:2008-04-18] 来源:http://fazhi.pudong-edu.sh.cn  作者:http://fazhi.pudong-edu.sh.cn [字体: ]

学生张江的妈妈光荣地当选为市人大代表。张江好奇地问妈妈:“妈,我爸爸是处长,您是市人大代表,你们俩到底谁的官大些?”妈妈忍不住笑出了声,说道:“傻孩子,人民代表可不是一种官衔,它是一种代表选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法定职务。”

在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人民代表不是政府官员,而是由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通过法律规定的选举程序选举产生的,是代表广大人民行使权力的“使者”。县级以下(包括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级以上(不包括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现行《宪法》和《人民代表法》以及有关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是代表人民意志和利益、反映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要求、由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通过法定选举程序产生的法定职务。人民代表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部分。人民代表依照法律规定行使代表职责,接受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人民代表的活动方式分为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会后活动两个方面。人民代表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提出和审议各种议案,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对政府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活动可以提出各种形式的询问或者行使质询权。人民代表在会后可以在自己所在人民代表大会管辖区域内,进行调查、访问、观察,征询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意见,接受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监督。

人民代表是反映和执行民意的一种法定职务,这不是一种官职。人民代表平时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工作。任何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通过人民代表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意见。人民代表的活动要受到选举该代表的选民或者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依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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