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小强家所在的寨子成了旅游胜地,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工艺竹编成了抢手货。暑假,小强勤工俭学,跟着师傅学竹编。小强的师傅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又从另一寨子里雇了一名三十几岁的青年做帮工。谁知,这个帮工是个好吃懒做的家伙。
有一次,师傅去镇子上催要货款,家里只剩下小强和帮工。一看师傅走了,帮工放下手中的活计,躺在竹皮上抽起了香烟。一阵小风将帮工扔在地上的烟头吹到了一堆干燥的竹皮下,引起了一场不大的火灾。幸好小强和帮工补救及时,火势没有扩大,但还是烧毁了一批竹皮和竹编成品,损失近千元。师傅回来后,从小强那里得知了失火原因,决定辞退那名惹是生非的帮工,并从帮工工资里扣除1000元,赔偿火灾损失。
帮工一看师傅扣他的工资,从怀里抽出一个布包在师傅眼前晃了晃。布包里是师傅的传家之宝《家传竹编图谱》。老师傅一看传家宝书落在了这个小毛贼手里,气得不知如何是好。
“拜拜了,这本被书我明天就扔进火炉。”帮工一看老师傅气得快要说不出话来了,扭头就走。
“你……你……”老师傅一看帮工要拿走家传宝书.情急之下顺手抓起一把砍刀朝帮工扔了过去。说也巧,帮工的一只脚还没迈出大门,脑袋上重重挨了一刀,应声倒地。这一刀的力量太大了,帮工的脑袋被砍出一个大洞,血浆、脑浆顺着伤口流了一地,当即身亡。
见帮工死了,师傅一下子慌了神,不知所措。这时恰好小强推门而进,发现了院子里帮工的尸体,吓坏了。师傅终于平静下来,他将帮工的尸体埋在后院,然后对小强说了刚
才发生的一切,并恳求小强为他保密。小强说:“师傅,您放心吧,我什么也没看见,我什么也不会说。”
帮工死后十几天,公安人员前来师傅家调查。按照师傅事先约定好的,小强向公安人员编造了帮工领到2500元工资后去贵阳市做生意的谎言。公安部门立刻派警力到贵阳市调查,结果一无所获。此时,小强也从师傅那里得到5000元的工资回了家。
在第二次调查时,一条警犬立了功,帮工的尸体被发现,师傅作为重大犯罪嫌疑人被捕,很快被提起公诉。在法庭上,小强作为证人被请来。小强在法庭上编造了帮工先持刀抢师傅的《家传竹编图谱》,师傅为防卫砍伤帮工致死的谎言。由于证人提供了新的证言,法庭不得不暂时休庭。
正当小强暗自庆幸自己救了师傅一命之际,在强大的政策攻心教育面前,师傅供出了案情事实真相。师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小强也因涉嫌伪证罪被刑事拘留。
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