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课、切莫涉足赌场
| [日期:2008-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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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父母喜欢搓麻将,几乎每天都要请一帮赌友到家来玩。耳濡目染,陈利心思也不学习上,放学后总是守在牌桌前观看,时不时地叫喊几句,后来发展到在“三缺一”的时候能独当一面。
渐渐地,陈利也喜欢上了赌博。在班上他常约几个同学凑在一起玩扑克牌。开始的时候,他们的赌注常常是一支铅笔、一块橡皮,或者要要求输牌的人替赢家写作业。因为陈利打牌总是赢,被同学们送了一个“赌王”的外号。后来,他们的游戏被老师发现了,老师没收了他们的纸牌,把他们狠狠批评了一顿,并将这件事通知了家长。但由于陈利的家长本身就好赌,认为孩子的行为没什么大不了的,对老师的劝告根本就没放在心上。随着陈利年龄的增长,他的赌习难改,赌注也越来越大,从原来的铅笔、橡皮发展到一元两元,甚至到几十元、上百元。
不久,陈利又加入社会上赌徒的行列。他在外面的赌债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为了还债,他开始向父母伸手要钱。可是赌债就像个无底洞,仅凭陈利父母当工人的一点收入根本就还不清。再说即使还掉了,陈利在外面还会欠下新的赌债。悲剧就这样在酝酿着。有一天晚上,陈利回家向父母要钱,家里已经实在没有钱了。看着陈利穷凶极恶的样子,他父亲气愤地说:“有钱也不给你!”于是,恼羞成怒的陈利失去理智,拿起厨房的菜刀,劈倒了父亲。情急之下,母亲跑过来拉住陈利的胳膊,陈利又挥起了他残忍的手。经医院抢救,陈利的父母虽脱离了危险,但父亲却落下了终身残疾。陈利因犯故意伤害罪而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这个典型案例告诉人们:赌博是一种恶习,染上它就会滋长不劳而获的意识,腐蚀思想,甚至诱发各种犯罪。近年来,电子游戏机室越开越多,光顾电子游戏机最多的是中小学生,尤以初中生为最。开始时,他们只是玩玩而已,输几元几角,觉得无所谓。后来赌注越下越大,从几角、几元到几十、几百元,甚至迅速发展到几万大赌。有的因无钱参赌或无力偿还赌债或为能弄到足够的钱继续赌博而铤而走险,去偷、去抢、去杀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陈利最终落得如此下场,其父母难逃其咎。如果不是他们当初整日在家打麻将,使陈利耳濡目染,养成了赌博的恶习,最终也不会自食其果。因而,家长要洁身自好,为孩子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上,防止青少年参与赌博一直是特别重要的一个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2条规定,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