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父母监护义务知多少
| [日期:2008-04-19] |
来源:http://fazhi.pudong-edu.sh.cn 作者:http://fazhi.pudong-edu.sh.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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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电视台关于女童王丽的报道吸引了众多善良人们的关注。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丽出生后不久,父母就离婚了,法院把王丽判给其父抚养。可就在几个月前王丽母亲遇车祸身亡,王丽父亲又与一年轻女子结婚。王丽被赶出了家门。年仅9岁的王丽不得不流浪街头。人们纷纷谴责王丽的父亲恶劣的行为,对王丽的遭遇给予同情和关心。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法律还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上述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因此,父母或者监护人不仅仅是使孩子吃饱穿好,还要保证其受教育的权利,保证其身心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