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少年团伙犯罪令人警醒
| [日期:2008-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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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5月,陕西某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 30多名精干刑警果断出击,一举摧毁了本市一个横行街头巷里、恶贯满盈的特大犯罪团伙——“斧头帮”。这个犯罪团伙由20多名少年组成,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年仅10岁。
封建帮派文化的忠义观,盲目追求高消费的享乐观,无法无天的自由现,将一群十几岁的少年结成一个称霸一方、无恶不作的小团伙,其行径令人发指。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这个有组织、有分工、有首领的犯罪团伙“斧头帮”,拦路抢劫敲诈103起,强奸轮奸35起,其中奸淫幼女5起,盗窃45起,其他犯罪13起,酿成震惊全省的少年暴力犯罪大案。
“斧头帮”案件的破获,让刑警们松了一口气。但是,这些十几岁少年的罪行,又让他们感到无比的沉重,这些孩子们究竟怎么了?
通过与这些走入歧途的孩子交谈,刑警们得知,“斧头帮”犯罪团伙的20多名成员大都受社会上崇拜金钱、注重享乐、崇尚霸道、讲哥们儿义气等不良风气的影响,几乎没有善恶、对错、是非之分,自己犯下了累累罪行,还认为只不过是玩玩,法制观念淡薄到几近荒唐的地步。“斧头帮”作案手段之凶残、次数之频繁、性质之恶劣不亚于成年人犯罪,但是他们对自己的犯罪行为非但不掩盖,反而吹嘘炫耀,以博得“圈内人”的称赞。
从“斧头帮”犯罪团伙的犯罪行为看,这些孩子大都是结伙实施犯罪。这正是近年来少年犯罪的一个典型的特征,即纠合性。这是由少年所特有的生理、心理特征决定的。
少年正处于身体逐步发育阶段,心理极不稳定。小小少年渴望被人关心、被人理解、被人爱,一旦他们的这些生理、心理需求在家庭中得不到满足,他们就会在学校甚至在社会上去寻找,这就是少年儿童普遍爱交友的原因之一。又由于少年阶段的生理、心理尚未完全成熟,生活缺乏独立性,对社会上的事物缺乏充分的自信心,在这种心理特征下,寻求团伙同伴的支持、帮助就成了他们普遍追求的目标。这样一来,志趣爱好大致相同的少年很容易走到一起,拉帮结派。如果这些团伙帮派得不到正确引导,再加上一些不健康影视节目的诱发,很容易形成不良团伙。调查发现,“斧头帮”团伙成员在未加入“斧头帮”之前,他们的个体行为并没有凶残、恶毒等特征,只是到了“斧头帮”之后,一点小毛病,如“小偷小摸”等行为就会相互感染,形成大的带小的、老的带新的所谓“传帮带”。
同学们在认清这类少年犯罪团伙危害的同时,要加强自律意识的培养。一位失足少年在反省自己的犯罪过程时说,由于自己意志不坚定,在所谓“朋友”的影响下,经常和他们一起玩,受他们哥们义气的诱惑,加入了团伙。而一旦入伙,想退出来也不可能了,否则要受“帮规”处罚,就这样一步步滑向了深渊。这个教训值得同学们记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