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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头可断,身不可辱——史可法

[日期:2008-04-23] 来源:http://www.jy369.net.cn/  作者:ziyuboy [字体: ]
 

       史可法(1602~1645),字宪之,号道邻,河南祥符(今开封)人。明崇祯进士,累迁右佥都御史、南京兵部尚书。明崇祯十七年(1644),李自成灭明朝,福王(弘光帝朱由崧)立,史任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与马士英等共主朝政,但受马排挤。诏令史督师,出镇淮、扬,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开府扬州。史可法驻守扬州时,在四方无援的情况下,整饬军队,修筑城垣,晓以民族存亡大义,激励4000军民固守孤城。清摄政王多尔衮5次致书诱降,他誓死不从。城陷前几天他给母亲、妻子写下遗书,表示要以死殉城。清顺治二年(1645)四月十八日,清军抵达扬州城西北郊斑竹园,清豫亲王多铎再次劝降,史不理会,令将士登城分守各门,自守险要的西门。清军强攻不破,伤亡甚众,遂乔装明军,得计入城。史见大势已去,欲拔刀自刎,被一参将护持而行。至小东门,见军民遭屠戮,即挺身而出,大呼:“吾史督师也!万事一人当之,不累满城百姓。”于是被执。多铎劝降,史说:“吾朝廷大臣,安肯苟活?城存与存,城亡与亡,吾头可断,身不可辱。”遂从容就义。后人于扬州城北梅花岭畔建“史公祠”及其衣冠冢,以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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