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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尊严

[日期:2008-06-26] 来源:www.jy369.net.cn  作者:ziyuboy [字体: ]
死亡可怕吗?  
  有些精神医学家分析上述的情形,他们认为其实死亡本身并不见得有多可怕,一般人的害怕其实是一种「源于濒死的焦虑」。意思是说,死后有没有知觉我们不了解,但是一般人的恐惧感其实都是建立在心理受到威胁而产生的不好、不舒服、不喜欢的感觉上;如:对于核武的毁灭和全人类的灭亡威胁。这是一种对于集体死亡的恐惧,尤其在愈富强的国家中,人们彷佛愈没有安全感。现代人与古代不同,面临的死亡的特征也不同:透过媒体的特性(平面、立体、实时),我们往往能真实的目睹死亡。如海湾战争、地震、饥荒(非洲某些地方)、核能电厂灾变、戴奥辛、毒气…,更不必说天天可见的交通事故了。而一般人的反应会感到残酷、可怕,而掀起反核、反战、要求回归自然等的运动和呼声。另如:工商业社会日趋忙碌,相形之下人际关系愈来愈疏离,于是许多人在缺乏关心下,为痛苦、孤独、抛弃、残缺、失去自我而感到恐惧;比较不理性的,如:对于黑暗、未知害怕而产生的恐惧等都是。一般的观察认为:愈是专心和热爱人生的人愈怕死,但也愈愿意去寻求「死亡质量」的提升;认为人生是痛苦负担的人则欢迎死亡,但也往往在死亡来临时一无准备,或根本是仓促缺乏考虑之下去寻死,使得生前不快乐,死时也毫无尊严。还有些则是:不怕自己死,但怕别人死,特别是他们所爱或所依赖的人。但大多数人虽然也知道要注意,泰半还只是过一日算一日,持着能逃避就尽量不去面对的鸵鸟心态。  
  中国唐代诗人李白诗云:「处世若大梦,胡为劳其生;所以终日醉,颓然卧前楹」,这种颓废的心情,就在存心轻忽生命的尊严,刻意去遗忘生死、及时行乐。与现在也有许多人滥用药物、疯狂追逐欢乐的行为如出一辙。但从无数的事例中我们发现:享乐不能使人满足、更不能使人得到幸福。反而常因为赚取物质,满足欲求,反而使我们忽略了生命中真正有价值的;如:爱、慈悲,友情,义德等,对自己重要,对社会更重要的事物,而使我们大限来时后悔不迭。  
   
《提升生命的质量》  
生命质量  
  西方有一个著名的故事:「小气财神」。故事的主人翁是一位上了年纪的富翁,他虽然富有却吝啬无比,不但苛待他的职员,也离弃亲人。对于社会慈善事业和街上的乞丐更是不屑一顾。但是在某一年的圣诞节前夕,在他身上发生了一件奇异的事,彻底改变了他对人、对社会的态度。他重新去面对他曾经不屑一顾的那些人和事:关心他职员的家庭、和他的亲人重修旧好、甚至捐款给慈善机关和乞丐儿,也因此他的整个人生都充满着喜乐。他带给别人喜乐,他自己更获得了新的生命。这个故事曾经不断被改编成舞台剧、电影、卡通,深受世人的喜爱,也成为青年人经常讨论的课题,生命究竟是什么?什么才是最好的生活方式?亲情、爱情和事业庶轻庶重?有钱可得到别人的尊敬吗?死后又如何?这些都牵涉到我们生活的目标,或说和我们追求的「生活质量」有绝对的关系。  
  一般人都重视生活质量,生活质量当然包含物质与精神二面,而且必会联贯到「死亡质量」,要维护「死亡质量」或说是「死亡的尊严」,通常会考虑到下列的条件:  
a. 理想条件─希望面临死亡之时不但能感到此生值得、问心无愧,而且有安身立命之感。同时免于恐惧、悲叹、绝望等负面精神状态,能够死得极其自然,无有痛苦;如果可能,还有亲属或友好在旁照顾,给予临终的本人精神安慰与人间温暖。  
b. 起码条件─至少能够死得像个样子,无苦无乐,心平气和。这是中国人所谓的善终。  
   
非自然死亡浅谈  
  但是,有许多情况下,死亡的质量能否维持,关乎于社会环境、法律、医师和人群的价值观,并非个人可以完全决定。在今日物质富裕、科学昌明的社会中,一些重要的围绕着生命的议题是值得我们不断思考和探究的:例如:死刑、自杀、安乐死、堕胎等等。  
  全世界有许多的国家─都是一般所谓文明开发的国家;如欧洲各国、美国部份的州、日本等,基本上都立法废止了死刑。理由很多,譬如人的生命权利属于谁?如果是自己,那么政府或法律可不可以决定个人的生死;又如死刑如果是一种惩罚,那么这种惩罚可以弥补他的罪行吗?如果不能,这样的惩罚有无意义?至于有关自杀或安乐死的讨论就更多了。以下分别加以讨论:  
   
自杀的探讨  
一、传统而观:自古以来,几乎所有社会都谴责自杀  
 a. 自杀是逃避责任─包含自我责任、社会责任  
 b. 自杀行为违反伦理道德  
1. 宗教的观点─自杀是一种反常而无意义的生命逃避,无法解决人生的根本问题。  
a. 耶教─生命神圣原理(the principle of sanctity of life ):人之生命来自神所赐与,故为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剥夺生命,遑论自己的宝贵生命。不仅反伦理,更且反神。  
b. 印度教、佛教─原则上至少认为自杀是反自我本质与反自然的行为,无法逃脱五死轮回的圈子,抑且有害,不值一试。  
2. 儒家的观点─万物之灵的人类生命乃父母所赐与,而父母所赐与是源自天命天理,  不但人要爱惜自我与他人的生命,连自己的毛发、皮肤乃至整个身体都应时时保 护,这才算尽孝,才算不「失天命」。  
3. 道家与禅宗─视生死为一如,主张自然无为,原则上也以自杀为一种强自造作有为 而反自然的无益行为。  
4. 医师的观点─医师泰半以挽救生命为职志,当然不太可能同意自杀,遑论助人自 杀。精神科医师是帮助精神病患者恢复正常的精神状态,多半认为自杀是一种精神 反常而失去理智的行为,故应尽力设法防止患者自杀。  
5. 一般人的观点─在传统以来的人生观、价值观、文化观、社会观等影响下,想到自杀,就有一种罪疚感,觉得自杀是一种对不起自己、社会的负面行为。  
二、现代多元化思潮中另类思考  
  在特殊的生命境况下,自杀有时被看成正当合理且有人生意义的个人行为。  
   
a. 饥荒严重,无食可得,不得不自杀。(在今日几乎不可能发生)  
b. 活到百岁,无力从事工作或身体瘫痪,了无生趣。据美国近年之统计数据显示: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全人口数百分之十一,但自杀比率却高达25%。主要原因在于:1)经济困难 2)美国社会老年人受到的社会隔离 3)剧烈的损失:如失去更多的身心功能、配偶的死亡、住进养老院、失去工作能力等。在中国社会重视家庭观念的传统下,比较少有这样情形,但目前独居老人日渐增多,也是值得我们关心的情形。  
  在台湾一位家有三个可爱的小男孩,却都罹患一种罕见遗传性疾病─黏多醣症的林妈妈,她谈起也曾想过要自杀,但是别人劝她说:这三个孩子的责任未了,如果妳一旦走了,他们要由谁来照顾?想到这里,她就不再想自杀了。可见人生虽然苦多乐少,但是坚强的人在困苦中仍会找到生活的目标,更遑论天伦骨肉亲情,既可以为儿女死,更可以为儿女的幸福活下去。「最伟大的爱就是做些对所爱的人最有利的事,即使那会使我们心疼。」(Sheila M. Pardoe)  
 *注:黏多醣症:先天性体内基因的缺陷,使体内的黏多醣累积不能分解,而造成骨骼、器官的扭曲,共分六型,多半不能活过十五岁。目前只能以骨髓移植来治疗,但只对一、六及少数第二型患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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