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格的定义来讲,素质教育是指:以全面传授更有价值的知识为基础,以促使知识深刻内化为关键,以激活每一位受教育者的个性潜能发展为核心,以促进所有学生的精神品质和诸形成与不断提高为目标的整个教育活动。
理解上述概念应该把握四个要点:
第一,它清晰地揭示了素质教育极其丰富复杂深刻的内涵,囊括了自素质教育提出以来整个教育研究过程形成的主要共识性观点。
第二,在有效汲取传统教育基本精髓的同时,又对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此基础上把素质教育与以往各种教育从本质上区别开来,有助于化解和消除长期出现的各种对素质教育的认识困惑与思想迷惘。
第三,它从总体上为所有从事教育的人们今后“该做什么”和“该怎么做”指出了重要的努力目标、方向,也为教育实践的深入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
第四,它明确了素质教育的外延——涵盖了一切有利于促进学生共有和特有的精神品质和谐形成与不断提高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既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乃至国际教育,又包括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科学研究等所有方面,还包括学生个体的各种修养锻炼。
所以,它为整个素质教育命题的彻底破解奠定了有益的基础。上述概念一旦转化成为普遍的教育行为,一个全新教育时代就将开启,人类教育会步入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当然,这个过程绝不会一帆风顺,而是需要长期艰辛努力的。我国教育界不断有人撰文:素质教育只是一种教育思想、观念或理念,不是一种教育方式,不存在什么素质教育模式。这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
事实上,素质教育从来就不是什么固定不变的模式,但它有着自己的内在本质和规律。人们只要认识和掌握其本质与规律,就会发现它作为一种全新科学的教育方式是十分明显的,自觉有序地全面推进与实施也是完全可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