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在实践中培养锻炼独立人格。独立人格素质作用于社会生活,又来源于社会实践。在实践中培养锻炼独立人格既是社会的需要,也是个体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人的素质是根据对社会进步的影响程度来界定的,不同的时代与环境对素质的要求会有所差异,而人的素质只有在社会需要的范围内方能体现其价值。据此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判断素质的形成与否。对于人格独立性,实践检验尤其重要。不断从实践中判断寻找适合自己的处事风格,并调整完善自己的思维结构,是培养锻炼独立人格的有效途径。在这一过程中,主体须十分清醒,始终保持从自身条件与可能出发,不盲目攀比、随波逐流,不怕承担责任。那种“不论啥腿肚,都穿健美裤”的做法,是难以形成独立人格的。
第三,共同致力于独立人格素质的培养。独立人格素质i是对社会、他人有益而无害的独特人格品质。因此,无论学校、社会或家庭的教育过程,都要注重对其进行培养、塑造,尽力尊重和保护学生个性,维护他们的主体尊严,鼓励他们充分展现与发展独特潜能。就学校而言,应从思想观念、课程设置和方法手段上,允许和激励学生沿着自己的兴趣爱好发展,容许突现个性,应以不同的规格、标准要求各具个性特点和智慧潜能的学生。就社会而言,应努力营造有利于各种特殊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在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应允许人们按照自己的独特方式自主发展。对家庭来说,应在孩子的启蒙教育时就鼓励他们养成不等不靠的独立意识以及自主自觉探索、解决问题的良好习惯。不要简单地从外部给孩子设定一条“阳光道”,强迫他们接受父辈的思维主张、思想观念、学习习惯和生活方式,不应强迫把他们变成上辈的附庸。
新世纪人类的文明进步,无疑为个体独立人格素质的锻炼和形成提供了宽阔的大舞台,每个人都应学会利用这个有利条件,不断提高自己的独立人格素质。 第二章素质教育的基本任务第四节精神审美素质教育
精神审美素质,是指具有崇高昂扬、深远自由、坚定扎实的精神追求和丰富独特、积极健康的审美情趣与品质。具体包括:崇高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定昂扬的精神境界,求真自由的胸怀情感,以及独立准确地感受美、鉴赏美、追求美和创造美的良好品质。精神审美,是一种比科学文化、道德法纪等更远离具体事物和经济基础的社会现象。因而,这种素质在客观上起着比科学文化、道德法纪等素质更深远、更崇高的影响,更能体现受教育个体的独立性和深刻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