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与以往各种教育模式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素质教育目标区别于其他教育体系目标的,主要不在于一个个具体的目标要素,主要在于这些目标要素的内涵及其组合所体现出来的本质特征。素质教育目标是素质教育理想的现实化,是素质教育职能的具体化和操作化,是素质教育职能发挥过程的分解和落实。素质教育职能在于全方位地促进受教育者素质整体发展,提高民族素质,这一职能的发挥过程也是一个整体;素质教育目标则是将它的各个方面分解为简单的要素,将其发挥的连续过程切割为间隔的片断,并使这些要素和片段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学段、学年、学期等)大致地对应起来,以表象(经过感知的客观事物在头脑中再现的形象)形式存在于教育者的头脑之中,成为其教育教学工作的向导和评价依据。
素质教育目标是稳定性与发展性的统一。一方面,作为指引素质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它必须是稳定的,不能摇摆不定。另一方面,这种稳定又是相对的,一般说,在一个阶段结束后,应该通过认真的总结来进行必要的调整。层次越低的目标,调整的周期越• 104• 第四章素质教育的目标和内容短。例如,各科教学的素质教育目标,可在期中、期末总结时适当调整;课堂教学的素质教育目标,则可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根据需要随时进行调整。
二、素质教育目标的层次和类别 素质教育目标的层次性,一是指从整个国家到各个不同地区以至所有学校,再到各科教学、各项教育活动,都应有各自的素质教育目标,这些不同级别的目标,体现着从原则到具体的不同层次。二是指各教育阶段(小学、初中、高中)、各学年、各学期,乃至各教学单元,都有前后相承的素质教育目标,体现着教育要求从低到高、从简单到综合的不同梯度。例如,《决定》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从我国当代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的素质教育的基本内涵和实施目标。据此,各级各类教育应从自身性质出发制定具体的培养目标,例如,全国的高中阶段的素质教育目标是这样规定的:
普通高中教育是与九年制义务教育相衔接的高一层次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要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审美情趣和身体心理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终身学习的能力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促进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为高等学校和社会各行各业输送素质良好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在九年制义务教育基础上,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特别强调: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了解中国历史和国情,对国家和民族具有责任感,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民主和法制精神,学习行使公民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行为;具有集体意识和合作精神;具有参与国际活动和国际竞争的意识;具有独立生活的•105• 素质教育概论能力,形成健全的人格。②具有适应学习化社会所需要的文化科学知识;形成独立思考、自主学习的能力;具有科学精神,形成科学态度,学会科学方法;能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学习,解决问题;进一步发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逐步形成适应学习化社会需要进行终身学习的能力。③具有健康体魄和身心保健能力,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掌握科学的锻炼方法;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形成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④树立健康的审美观,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对自然美、社会美、科学美和艺术美具有一定的感受力、鉴赏力、表现力和创造力。⑤具有与社会生活相适应的职业意识、创业精神和一定的择业能力,形成一定的劳动技能和现代生活技能,能够对自己的生活和发展做出恰当的选择。 上述目标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依据《教育法》、《决定》及《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并与《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相衔接制定的,体现了国家对普通高中教育的基本要求,是编订各科教学大纲和编写教材的基本依据,是课程实施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准则。同时,上述目标以“具有”“初步”“一定的”等措词体现了较大的灵活性,为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合乎自身实际的目标留下了余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