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开发中,学生的主体意识主要表现在:学生在各类课程学习中积极主动吸收知识营养、促进自身素质发展的精神状态;不囿于课程中各种学术的怀疑精神、寻根究底的探求精神和批判性思维;根据自身特点积极选修有关课程,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和个性等。
第四,家长也是课程开发的主体。马里奥•范蒂尼指出了家长参与课程决策的四种类型:作为委托人的参与,作为生产者的参与,作为消费者的参与,作为管理者的参与。例如,当家长以生产 第四章素质教育的目标和内容者参与时,他们多以志愿工作者、课程督导员、家庭教师和教育顾问等身份起着帮助学校制定教学大纲的作用。 课程开发的最好场所就是学习者与教师相处之所。20世纪60年代,一些国家动用了大量资金,规划并开展了全国性的课程研究,但由于轻视了师生的参与而“基本失败”,未能发挥课程改革的应有效力,这可视为前车之鉴。.
二、课程开发 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我国中小学课程决策权开始下放。1999年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再次肯定了地方、学校、教师在课程开发中的地位和权力,从而改变了以前学校、教师在课程开发中完全被动、接受的角色。上海市近年来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即在课程计划中给学校预留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几乎有三分之一的课程由学校自己安排决定。而新一轮课程改革则首次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决定》正式提出了“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1.国家课程开发 要充分开发国家课程,首先要对国家课程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基本的评价。从理论上看,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主持编制和监督实施的国家课程,是根据公民基本素质发展的一般要求设计的,集中体现国家教育的性质与意志,反映了国家教育标准,决定着教育目标的实现程度。从实际看,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教育课程在改革过程中不停顿地走向优化。1983年“课程教材研究所”成立以后,课程教材改革成为一项常规性工作,计划性、组织性、系统性大为增强,全国教研、科研部门的力量得到了统合,加强了与海外学术机构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从总体上看,我国基础教育的课程建设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现行的国家课程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较好地保持着动态一致, 素质教育概论基本反映了国外课程改革的趋势,对此应予充分肯定。有学者客观地指出:“在我国有的地方所编写的教材,由于缺乏课程论的指导,编写者在课程的价值理念上不能超越人教社教材的水平。往往是编写了一些人教社教材的细分化的资料性的教材。在课程的理念上其实是很幼稚的。”当然,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现行的国家课程中也会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这要求我们在开发国家课程中坚持辩证观点,在基本肯定的前提下扬长避短,滚动前进。
